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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布设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社会宣传氛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2-11-23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现就布设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社会宣传氛围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布设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社会宣传氛围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金额

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00元。

(三)服务期限

2022年12月上旬前布设完成。

(四)采购方式

询价。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布设户外宣传海报、标语

1.海滨路海逸投资大厦公益广告牌(2块)

规格:33.1 M×5.1 M和13.1M×5.1M

2.中山路邮政银行外墙(西面)广告牌

规格:22.0 M×6.0 M

3.外马路与大华路交界西北角建筑外墙广告牌

规格:18.0 M×5.0M

4.潮汕路人行天桥双面标语横幅

规格:25.0 M×1.2M

5.泰山路汕头旅游集散中心外墙广告牌(2块)

规格:10.0 M×3.0M和12.0 M×4.0M

6.泰山路儿童公园前人行天桥双面标语横幅

规格:30.0 M×1.2M

以上户外宣传海报、横幅所用材质要求:耐暴晒防腐蚀黑底户外灯布(刀割布),厚度≥0.5mm。

(二)更新现有景观小品

对现有的景观小品(6个)更换标语及修复翻新(1个)。

1.具体点位及更新内容:

(1)潮汕路月浦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小品(更换为27个字的标语;需修复翻新)

(2)沈海高速汕头出入口景观小品(更换为19个字的标语)

(3)金砂东路迎宾广场绿地景观小品(更换为19个字的标语)

(4)中山东路与黄河路交界东南侧绿地景观小品(更换为36个字的标语)

(5)金砂东路与金环路交界(华润绿地)景观小品(更换为27个字的标语)

(6)东海岸大道新溪片区景观小品(更换为38个字的标语)

2.更换标语材质要求:

(1)字体材料:要求为18mm厚富力板(含抗台风耐暴晒防腐蚀防生锈固定架及其配件),大小根据景观小品规格进行设计;

(2)油漆工艺:采用耐暴晒防腐蚀防生锈的环保漆料;

(3)浮雕修复工艺:重新装裱户外背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信用要求: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失败,采购人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四、响应材料组成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磋商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项目报价表。

(五)提供2022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六)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提供参加询价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十)所有响应材料提供一式两份,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且必须密封递交,《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附后。

五、确定成交候选人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17时前。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地    址: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机关大院1号楼327室);

联 系 人:佘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437321。


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