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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4-2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5月18日,市委第三轮第三巡察组对市文化发展中心党委开展巡察监督。7月17日,巡察组向市文化发展中心党委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市文化发展中心党委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中心党委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根据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听取各部(室)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了解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时把握整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巡察办请示汇报工作。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委会4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中心党委认真研究、逐项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组提出的3大类21个方面的54项具体问题,在反复推敲、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中共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委员会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57项。整改措施细分“当下改”与“长久立”、统筹单项改与系统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及完成时限,为推进巡察整改提供清晰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成效。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强化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公文收发管理制度》《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及受委托管理单位演出活动报备制度》等17个文件和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堵塞问题漏洞。坚持举一反三,强化统筹推进,将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大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文化事业、文化教育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一)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学习浮于表面,缺乏广度和深度。”的问题。中心积极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等辅助理论研学。几个月来,组织开展集体学习研讨7场、专题辅导报告会2场。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每季度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二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针对“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推进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及十二届五次全会有关工作部署力度不足,部分项目未落实到位”的问题。2023年8月,下发通知要求受委托管理单位对所承担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逐项开展自查。目前已完成“国际潮剧文化研培班”、“创排文旅歌舞剧《百年侨心》、大型现代潮剧《一树梅花香》”等10余项阶段性任务。

(2)针对“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统筹整合院团资源,组织各受委托管理单位同台表演,几个月来,联合举办“鱼水情 双拥心”庆祝建军96周年暨“古炮台之声”惠民演出,戏亭印象之小公园有约惠民演出暨“侨聚汕头 同心筑梦”主题晚会等活动。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制定2024年至2025年创作计划,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及时掌握各受委托管理单位创作计划完成情况,推动各项工作高质有序开展。

(3)针对“‘三年行动计划’未见行动”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如期高质完成。二是召开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深入研讨各受委托管理单位文化传承创新的实践经验、存在问题等,并提出24条创新举措。

(三)针对“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推广文化事业发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结合受委托管理单位实际制定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工作计划表。下来,中心将紧盯目标任务,督促受委托管理单位细化路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二是2023年6月,制定出台《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项目管理机制,推动各类预算项目按计划落地落实。

(2)针对“文艺精品创作水平不高,数量和质量均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受委托管理单位精品创排展演、制约因素、推动发展措施等情况,形成《关于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报告》。二是制定《“三个一批”重点文艺精品创作汇总表》,其中“谋划一批”精品创作计划11项,“储备一批”精品创作计划9项,“推进一批”精品创作计划7项。

(四)针对“推进大文化‘走出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群众直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等渠道获取有效信息方式受局限”的问题。2023年10月,已按要求注册微信公众号,并将建立官网等对外平台列为2024年预算项目。下来,将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对外平台的管理工作。

(2)针对“对外宣传交流少,文化产业赋能谋划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文化出海”重点项目工作计划,现有7项面向海外华人华侨的演出计划。二是2023年10月,牵头有关单位赴泰国开展为期9天的“潮韵侨情·好戏连‘泰’”演出交流活动。

(五)针对“履行对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对受委托管理单位如何规划、发展、传承,适应市场、开拓市场等方面的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深入调研受委托管理单位近三年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中心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工作计划表,推动受委托管理单位高质量发展。

(2)针对“市文化发展中心未能统筹协调助力文化产业发展,没有主动积极协助受委托管理单位寻找突围办法,对文化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运作重视程度不够,市文化集团市场化运营程度低、运营举步维艰”的问题。一是召开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中心领导班子与集团董事会成员就集团现阶段发展困境、创新举措等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推动市文化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二是组织受委托管理单位梳理2021年以来合作办学、产学融合情况。目前,已与高校开展合作10余次,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石。

(3)针对“对委托管理单位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各受委托管理单位就“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自查,共发现存在风险点6项,并制定预防措施6项。二是制定完善《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文艺工作者行为守则》《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及受委托管理单位演出活动报备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受委托管理单位演出活动、演职人员的监督。

(六)针对“开展文化惠民工作未能走深走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艺术为民’的工作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牵头有关单位深入基层开展主题调研和采风写生活动,举办“金东街道‘百千万工程’实践成果写作创作美术作品展”等4场活动。二是开展专题调研,牵头制定《“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计划》,切实推动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三是积极搭建展示平台,组织各受委托管理单位同台表演,联合创作《繁花似锦》等文艺精品,丰富惠民演出内容及艺术形式。

(2)针对“推进落实《汕头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实施“八个一批”工程方案》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督促各受委托管理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惠民活动工作部署。截至2023年10月16日,共牵头举办“潮剧大观园·周五有戏”惠民演出近40场,“戏亭印象”之小公园有约惠民演出活动3场,“寻味潮剧”-惠民公益文化活动7场,潮乐潮曲进校园活动7场,“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迎春美术作品展”等展览活动5场,“文化进万家——我们的中国梦”系列活动18场。二是每月收集受委托管理单位演出活动计划,制定文艺演出活动计划实施一览表。

(七)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纪律教育月动员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动员部署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二是组织召开2023年上半年市文化发展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受委托管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三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讲授《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 在奋进新时代中走稳人生路》等廉政教育党课,引导党员牢固树立道德高线、远离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

(八)针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通知,要求有关单位于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工作,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检查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制定《关于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工作方案》,中心纪委对集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复查。

(九)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二是组织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巡察反馈中涉及采购的问题开展自查,并形成《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说明》。三是全面开展自查,将不完整的采购验收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十)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该中心签订合同人未取得法人代表授权”的问题。一是2023年8月,修订完善《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合同管理制度》,增设“法人代表委托代理授权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心成立以来,签订的8份对外合同进行自查,补签《法人代表委托代理授权书》。

(2)针对“部分项目合同未有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部分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的问题。一是对签订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杜绝此种现象的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开展自查,形成《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合同管理自查台账》,对“部分合同未加盖单位公章”等2个问题进行整改。

(3)针对“部分合同落款未有签约时间”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二是对缺少签约时间的合同进行补签,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十一)针对“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部分制度应建未建”的问题。制定出台《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公文收发管理制度》等17个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堵塞问题漏洞。

(2)针对“内控制度存在风险”的问题。修订完善《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重新设立中心采购人员库,财务人员不再参与整个采购流程。

(3)针对“出入境证件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制定《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建立因私出入境证照管理台账,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二是开展自查,目前已按要求完成全体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登记备案工作。

(十二)针对“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未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设立中共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开展选举工作”的问题。一是召开调研座谈会,中心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带队调研市文化发展中心巡察整改的落实情况,并给予指导性意见。二是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有关单位围绕中心与受委托管理单位党组织关系隶属等问题进行研究,均认为现阶段市文化发展中心党委召开选举大会的条件不成熟,暂不召开中心党委选举大会。

(2)针对“市文化发展中心党委至今未选举,导致受委托管理的市文化集团长期以临时党总支部开展党组织生活”的问题。2023年10月17日,经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同意集团设立党总支委员会。

(十三)针对“作用发挥不明显,干事创业精神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弱化”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有关单位就中心与受委托管理单位党组织关系不顺进行探讨,明确基层党组织管理必须与“三定”方案规定的隶属关系一致,党组织关系“委托管理”缺乏党章规定依据,各单位的党组织关系仍维持现状。

(2)针对“党建融合作用薄弱”的问题。一是根据《关于支持事业单位直接申办相关业务的函》有关文件精神,中心可直接面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工资福利、岗位设置等业务。二是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研究制定《2024-2025年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创作计划》《“三个一批”重点文艺精品创作汇总表》等8个工作计划。

(十四)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受委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针对“制定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印发《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检查中心成立以来的会议记录,形成《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会议记录本自查台账》。

(3)针对“执行制度走样变形”的问题。一是开展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组织谋划“五个一”活动,目前各项活动均已完成。二是组织中心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交易中心的“生意经”》等警示教育片,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召开纪律教育月专题辅导课,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讲授廉政教育党课。

(十五)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学习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以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形式代替中心组学习”的问题。2023年4月起,中心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理论学习中心组单独召开,不以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形式代替。

(2)针对“未按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问题。制定出台《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要求每季度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出台《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会议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要求针对不同会议指定专人进行记录。二是组织记录人员认真学习会议记录制度,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十六)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全面落实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制度。

(2)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少辣味”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对会前准备、会议内容和会后相关材料汇总等均作出要求,为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打下基础。  

(十七)针对“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遗漏规定的学习内容”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将党规党纪教育列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等,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2)针对“个别教育活动没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问题。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开展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积极谋划组织“五个一”活动,目前各项工作已如期完成。

(十八)针对“党支部谈心谈话活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各党员认真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填写好谈心谈话记录表。二是制订出台《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对相关人员谈心谈话走过场的问题开展批评教育,2位同志均作书面检讨。

(十九)针对“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受委托管理单位演职人员总体文化程度低,演职人员学历普遍在中专以下”的问题。一是深入了解受委托管理单位合作办学情况,形成《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合作办学情况说明》。二是自中心成立以来,牵头各单位与省内外高校开展一系列合作办学,帮助40余名演职人员提升学历水平,弥补人才结构学历短板。

(3)针对“人才结构亟待优化,人才储备不足,文化创意、策划、编剧、导演等高端创作人才稀缺”的问题。一是调研受委托管理单位文艺人才情况,并形成《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文艺人才发展调研报告》。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文艺人才培养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提升文艺专业人才的业务能力。

(二十)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2023年4月,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有关要求,从中心现有人员中选聘中层干部1名。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人事调动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进入中心工作。

(2)针对“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领导和把关不到位”的问题。①分析研判不充分。一是制定《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中心考察组针对在考察受委托管理单位办公室副主任拟聘人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新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②干部考察工作不严不实。一是对选人用人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对缺失材料进行补齐完善。二是召开选人用人工作专题会议,专题学习《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法规,进一步提高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三是在2023年选聘中层干部过程中,制定选聘和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谈话范围和考察方式。③发挥党委把关作用不充分。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相关同志就选人用人工作存在问题作检视发言。二是召开选人用人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法规,明确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决策程序和把关职责,确保党委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

(3)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①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不到位。一是召开选人用人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同志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法规。二是在2023年选聘中层干部的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征求廉政意见,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②任职前公示不规范。在2023年4月提拔中层干部过程中,严格落实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行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6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针对“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4月按要求完成全体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和登记备案工作。二是修订《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履行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

(5)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一定问题”的问题。①未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对有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要求移交至中心管理。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规范。一是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人事档案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技能。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心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严格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三是对受委托管理单位芮某某人事档案中存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有误信息,进行重新认定。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制定《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并对归档材料手续不完备的档案进行补齐完善。

三、深化成果转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下来,中心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力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之以恒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之以恒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完善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依托“初心讲堂”“午间驿站”等学习平台,开展交流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见效。

(三)持之以恒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实施党建品牌创优工程、创建“示范标兵”等工作,牵头各受委托管理单位举办“高质量发展支部在行动”、“党群有戏”、“强国复兴有我”、“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双优同创,更好实现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宗旨和作用的全覆盖。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文艺界行业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整治,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坚守艺术理想,弘扬行风艺德,营造自尊自爱、互学互鉴的行业风气。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面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纪委纪检监察的作用,组织受委托管理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预防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强化对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持之以恒做大做强文化事业、文化教育和文化产业,助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项目为王”的工作导向,统筹抓好“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打造高品位文艺精品、开展高效能志愿服务、搭设高价值传播平台、发展高质量文化产业”五大发展目标落细落实,奋力谱写文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7230840;邮政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潮州路6号广东潮剧院行政楼7楼,邮政编码:515041;电子邮箱stswhfzzx@126.com。

 

中共汕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张晓丹,联系电话:0754-87230840)